滨海新区塘沽律师介绍离婚诉讼流程
1、立案起诉阶段
在天津,去法院立案一般需要携带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或暂住证(居住证)、结婚证和户口本等,如符合条件,法院将予以受理,受理后,法院会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等送达对方当事人。
2、庭前准备阶段
律师协助当事人制定和提交证据、进行财产保全、对当事人进行庭前指导、制定开庭策略。如代理被告,律师可代理被告提交答辩状等。
3、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案件的审理分为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委托律师的,律师会全程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词。
4、判决和执行阶段
判决结果分为判决准予离婚和判决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决定是否上诉。上诉需要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缴费上诉。如双方均未对一审判决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如双方达成调解,则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审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律师可代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